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5—2026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、优良学风宿舍和学习标兵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6-03-17 点击数:

全院各班级:
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弘扬优良学风,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组织开展2025—2026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、优良学风宿舍和学习标兵的评选活动。本次评选旨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,进一步营造“勤学善思、勇于实践、敢于创新”的优良学风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时间

2026年3月17日—4月21日

二、评选项目

1.优良学风班集体

2.学习标兵

3.优良学风宿舍

三、评选范围

学院范围内大一、大二和大三所有班集体、宿舍和在校生。

四、评选名额

优良学风班集体9个,学习标兵10个,优良学风宿舍10个。

五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良学风班集体

1.班风积极向上,朝气蓬勃;班级成员政治坚定,团结协作,热爱集体,遵纪守法,学生无违纪处分;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。

2.班级学风浓厚,学习成绩优良,全班学生平均成绩名列年级(专业)前列,四六级通过率高,课程平均不及格率低。

3.班级学生全面发展,在社会实践、学科竞赛、科研项目立项、发表学术论文、申报专利等方面成绩突出。

(二)优良学风宿舍

1.宿舍风气积极向上,朝气蓬勃,健康文明,宿舍全体成员政治坚定,热爱集体,相处融洽,形成友爱互助的宿舍氛围,宿舍内务优良,宿舍成员无违纪处分。

2.宿舍学风浓厚,宿舍全体成员英语四级通过率高,或上一学年平均成绩排名靠前。

3.宿舍成员全面发展,在社会实践、学科竞赛、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。

4.上学年至少获得一次院级文明宿舍表彰。

(三)学习标兵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
4.在校期间年度平均成绩为班级前30%或专业前20%,无挂科和违纪处分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

(1)在各种竞赛中,获得校级以上奖励;

(2)在校级以上艺术、文艺或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;

(3)作品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,或在校级各项征文比赛中获奖;

(4)担任学生干部,工作成绩突出;

(5)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,调查报告获校级以上奖励,或被表彰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,或积极组织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,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;

(6)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创业训练活动,在校级以上大学生科技活动或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;

(7)在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。

六、评选程序:

1.符合条件的个人、宿舍、班集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,经班导师签字推荐,在4月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(纸质+电子版)至辅导员处。

2.辅导员将推荐的申报材料于4月14日前报学工办田瑞雪老师处。

3.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对于候选人材料进行评比,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确定。

4.各学院对评审通过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。

5.学院将公示后的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彰。

七、具体要求:

1.学习标兵候选人、优良学风班集体、优良学风宿舍需提交申请表和相应支撑材料。此外,学习标兵候选人需提供横版个人生活照,要求能够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,不得使用多人合照,不得佩戴墨镜、口罩等,文件大小在2-10M;优良学风班集体、优良学风宿舍需提供事迹材料、横版集体照(文件大小在4-10M)和能够展现集体凝聚力、向心力,清晰展现整体精神面貌的支撑材料。

2.各年级、班级应将评选工作与选树典型、榜样教育紧密结合,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严格评审。须依据评选条件和规定,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核,确保工作公正、规范、有序推进。

3.候选人所递交材料确保真实,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,即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
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

2026年3月17日

Copyright © 2015 zhzhu.edu.cn All Rights Reserved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版权所有